由于学校机构设置和中层领导干部的调整,有些部门人员有所变动,部分原来兼任部门资产管理任务的同志离开了原单位、原岗位。为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各学院、各部门的兼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正确运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及时了解和反映本部门国有资产变动信息;
2、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新增资产的验收、登记以及日常维保工作;
3、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帐、物的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4、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处置的申报工作,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对处置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5、配合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本部门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各学院、部门兼职资产管理员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定期对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者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考评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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