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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招标采购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浏览量:

校内各部门: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涉及校内外多个单位和部门,招标采购工作时间周期比较长、流程比较复杂。为了既能规范、保质完成招标采购工作,又能确保学校相关各项工作按时顺利进行,招标采购项目必须提前申报,这样才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规范的招标采购工作。现就报送2017年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条件

学校已经批准立项并下达经费预算的项目(提供相关的学校批准立项的证明材料)。

二、报送材料

1、填写完整、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核表》(从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

2、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的说明资料(可用附件)

(1)货物类项目:主要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质保要求、到货地点、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是否进口产品、是否安装调试、评分方法建议等;

(2)工程类项目: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工程量(以清单方式列表)、控制价、施工图纸、工程地点、工期要求、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质保要求、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评分方法建议等;

(3)服务类项目: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单位资质、从业人员素质、服务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评分方法建议等。

上述《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核表》和相关的说明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同时报送。

三、报送时间

1、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规定需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各部门最少需提前90天报送材料。

2、因进口设备须向财政厅等主管部门报备采购计划、经海关办理报关商检及免税等手续,进口设备招标采购项目请各部门最少需提前90天报送相关材料。

3、其他常规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周期最少为30天,因此请各部门最少要提前40天报送相关材料。

总体要求:需在2017年暑假之前完成招标采购的项目,请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招投标中心(特殊临时增加的项目除外)。2017年6月及之后报送到招投标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预计要在2017年9月及以后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四、其他说明

请各部门重视已经立项和学校要求完成的建设工程、设备购置、服务等采购项目,认真对待招标采购工作,安排项目负责人提前准备招标采购技术资料和立项审批手续,充分考虑招标采购流程、周期以及期间可能发生的状况(如:流标、废标)影响,尽早准备,及时申报采购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招投标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