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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江苏政府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量:

本校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在部分省级预算单位试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苏财购[2015]29号)等文件规定,我校自2016年实行江苏省省级政府网上商城采购模式以来,采购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采购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省级政府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科研人员拟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含打印、复印等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空调、计算机软件(如操作系统等通用软件)等项目,单件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均须报我校招投标中心通过江苏省省级政府网上商城集中采购,不得自行采购,否则将无法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也将无法进行财务报销。

二、江苏省省级政府网上商城实行货到付款(公务信用卡)和账期支付(学校信用担保)两种方式进行结算。因受结算方式的约束,各学院、各部门、科研人员应按计划采购,于每月的15号之前申报《招标(采购)项目立项审核表》及相关说明材料(如采购方案论证报告、技术参数等),不得超标准、超范围突击采购。

三、采购流程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科研人员务必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资产登记、财务报销手续,否则因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将由其自行承担,并暂停该部门或个人的本年度采购事项。

招投标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