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保证采购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请各单位提前规划所需采购项目的需求论证,及早进行申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必要条件
1、学校已经批准立项并下达2018年经费预算的项目;
2、项目材料齐备(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采购)》审核立项表、项目详细需求、需求论证意见等)。
二、申报立项截止时间
1、招标采购项目:2018年9月30日
2、零星采购项目:2018年10月30日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和学校采购与招标相关政策,不得以时间紧急等理由要求缩短采购与招标期限。未尽事宜,请与招标采购科联系,联系电话:86718576,86718577。
招投标中心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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