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5-16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

为提升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精细化水平,明确资产使用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切实落实“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原则,依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苏教财〔2021〕1号)、《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南财大国资字〔202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基础信息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产使用人信息

“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资系统”)内资产使用人须为本部门在职人员。若使用人因退休、离职或校内调动等缘由,已非本单位在职人员,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应于“国资系统”中办理此类人员的资产调拨手续。

二、使用部门信息

原则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与使用人所在部门保持一致。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须检查核实使用部门信息的准确性,若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及时予以更正。

检查路径:登录“国资系统”,进入“固定资产”栏目,点击“查询统计”,选择“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与使用人所在部门不一致查询”,最后点击“查询”。

三、存放地信息

“国资系统”内资产存放地信息,以系统中存放地选择项为依据,务必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及时更新并补充完整。

四、资产标签

如存在脱落、错贴、未贴的,请及时予以粘贴。需要补打标签的请至行政楼420办公室办理。

五、人员变更

涉及人员工作单位变更、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和管理员变更的,请及时报送变更申请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完善“国资系统”资产基础信息,系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重要整改举措。各单位务须高度重视,遵照上述要求,于5月2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