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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报废、核销固定资产校内公示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截止到20231031日,学校部分固定资产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较高,无继续使用价值,拟进行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由于保管不善导致遗失,拟进行核销;部分科研经费购置设备超过预算,改由个人自行承担,已向校财务原值回购固定资产,拟申请核销。

一、常规报废处置

本次拟报废资产7457/件,原值8994414.11元,累计折旧8994414.11元,净值0.00元。其中:仪器设备类资产1159/件,原值6720130.69元;家具类资产6298/件,原值2274283.42该部分资产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实物按规定进行回收或公开竞价变卖。

二、更新改造报废处置

学校餐厅装修改造、学生宿舍改造、教室改造、体育部篮球架、健身房设施处置、宣传部电视台设备处置、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拟报废资产共3801台/件,原值12446920.53元,累计折旧12446920.53元,净值0.00元。该部分资产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

三、历史遗留问题报废处置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截至2023年10月,共排查梳理2016年前离职退休人员名下资产共2431台/件,原值5812833.88元,累计折旧5812833.88元,净值0.00元。该部分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

、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的盘亏核销

本次拟核销保管不善导致的盘亏资产42/件,原值172988.88元,累计折旧172988.88元,净值0.00元。所有资产已超最低使用年限,并根据《南京财经大学资产移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原值2%进行赔偿,符合核销条件。

科研经费超标,个人原值回购,固定资产核销

个人科研经费超预算购置设备5/件,原值16065.36元,现改由个人按原值回购转成个人资产,符合核销条件。

 

现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对上述部分资产13736/件,原值27443222.76进行报废、核销处理。

 

附件1:202312拟常规报废资产汇总

附件2202312拟更新改造报废资产汇总

附件3:2023年12月历史遗留问题拟报废资产汇总

附件4: 202312月拟核销盘亏资产清单

附件5: 202312月拟核销个人回购资产清单

 

现将上述事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七日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84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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