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厘清资产管理责任,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迎接2019年度省教育厅对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我处将自2019年4月15日至7月15日,组织对2018年全校范围资产核查发现的历史遗留问题资产进行专项清理。
一、本次专项清理的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包括:
(一)部门(学院)因三校合并、福建校区、仙林校区办公室调整、机构合并或分立,未能及时办理调拨(转移、交接)手续,资产系统使用(保管)部门(学院)信息与实际使用(保管)部门(学院)不一致的资产;
(二)人员因跨部门(学院)轮岗交流任职、调动,未能及时办理调拨(转移、交接)手续,资产系统使用(保管)人员信息与现职部门(学院)不一致的资产;
(三)人员因退休、调出、离职,未能及时办理名下资产清退、调拨(转移、交接)手续,资产系统使用(保管)人员仍为退休、调出、离职人员的资产;
(四)其他原因造成的,资产系统信息与实际使用(保管)部门(学院)或人员不一致、以及使用(保管)人员与现职部门(学院)不一致的资产。
三、本次专项清理工作以部门(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部门(学院)切实履行专项清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支持资产管理员全面梳理、排查本部门(学院)存在的问题资产及其所涉及的部门(学院)和人员,密切跨部门(学院)间的沟通协调,消化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本次清理量大面广,涉及部门(学院)和人员较多、历史跨度较大;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学院)应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此项工作。这既是对涉及部门(学院)和当事人负责;也是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对学校负责;更重要的是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本部门(学院)和学校的内涵发展。
四、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结果,将纳入部门(学院)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范围;若因清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省教育厅对我校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五、报送方式
请各部门(学院)自行下载通知附件:历史遗留问题资产专项清理表,对照要求进行相应的专项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填制相关的表格,于5月31日前打印的全套纸质报表经签字并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后,连同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我处将对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联系人:郑鹏程(86718587)、江琼(86718578)、王立馨(86718581)、戚卫平(8671858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