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和样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04 浏览量:

各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我中心经研究决定自9月7日9月30日,退还以往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样品。

特此通知。


附件: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样品退还的条件和流程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0年9月4日


办理投标保证金和样品退还的条件和流程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一)参加我校校内招标(采购)项目,且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或样品未退还的;

二、退还申请流程

(一)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招投标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无法提供原收据,请单位财务开具退还收据(反向收据);

2、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单位全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信息,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公章。

(二)供应商请持以下资料办理样品退还手续: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现场办理时间及联系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

退还联系人:何老师(025-86718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