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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部分房产出租出售底价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9 浏览量:

南京财经大学就部分房产出租和出售项目进行年租金及拍卖价值评估服务询价采购,现诚邀贵所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服务内容:

1.对学校拟出租的出租房屋进行年租金评估。

年租金评估服务项目概况表

序号

出租房产

名称

出租

面积

招租

方式

租期

(月)

2020年

年租金

(万元)

座落地

1

1

190

公开招租

12

11.8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2

5

60

公开招租

12

4.4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3

4

100

公开招租

12

2.8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4

6

20

公开招租

12

0.87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5

2

10

公开招租

12

0.65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6

3

20

公开招租

12

1.2

南京财经大学桥头校区内

7

镇江京贸大厦三楼东

996.24

公开招租

60


镇江市润州区中山西路206号

8

仙北2

26

公开招租

12

21.5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内

9

仙图2

190

公开招租

12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内

10

仙西11

45

公开招租

12

4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内

2. 对学校拟出售的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序号

房产名称

建筑面积

单价

账面原值

建筑日期

坐落地

1

镇江市花山湾一区7号103室

56.79

583.8

33154.15

1998年1月

镇江市花山湾小区

三、项目预算:1.9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与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经验收合格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3日下午4时前递交至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行政楼418室

联系人:金老师   025-86718584   13913998966

三、响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其他事项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让。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附件一: 南京财经大学部分房产出租、出售项目评估服务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  年   6 月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