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

2020年5-12月,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19〕56号)要求,国资处组织开展对2019年度校内59个部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

一、工作步骤与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2日至7月10日,部门自评,根据评价指标整理支撑材料并提交到国资处;第二阶段:9月1日至11月10日,由国资处外请专家和内部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部门(院系)自评报告开展现场复核,进行综合评价;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0日,形成评价报告,公开评价结果。

二、工作过程

(一)部门(学院)自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各部门(学院)的高度重视,59个部门(学院)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本部门(学院)自评阶段工作。

(二)现场复核与综合评价

考核小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议等方式,对部门(学院)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1.查阅资料。重点核查以下事项:

1)基础管理:对领导重视、岗位设置、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性。

2)日常管理:对资产配置、自用管理、资产处置和信息管理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3)资产效率:对资产利用效率、维护效率、运行效率、处置效率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性。

4)附加指标:对资产管理理论研究、管理创新、业务办结率、内部满意度等内容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国有资产管理的创新型和满意度。

2.实地查看。现场查看部门(学院)资产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系统运用和实物资产条形码管理等,对资产账卡、账实一致性进行抽查验证。

3.小组评议。考核小组对照“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及得分表”,根据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议。

4.综合评价。考核小组根据自评占比30%,复评占比70%的比例,得出综合评分结果。

(三)结果反馈。国资处组织反馈会,由部门(学院)采购与资产管理小组成员参加,反馈考核评价成绩,听取对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效果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各部门(学院)合格率达到96.61%。其中,评价优秀的部门(学院)40个,占比67.80%;合格的部门(学院)17个,占比28.81%;基本合格的部门(学院)2个,占比3.39%。

从本次绩效核查结果来看,各部门(学院)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部门(学院)均落实分管领导并成立了采购与资产管理小组,兼职资产管理员配置达100%,个别资产体量大,资产结构复杂的部门(学院),配有2名专职资产管理员,同时配套配套制定本部门(学院)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各部门(学院)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均能按照校内采购招标管理及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调拨、报废等工作。资产管理员系统操作均已达到熟练程度,部门内部满意度高。

四、存在问题

(一)档案管理意识有待增强。少部分部门(学院)对平日因资产登记、核查、调拨、报废等相关工作形成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没有及时整理归档。

(二)配置计划性有待加强。少部分部门(学院)对本部门(学院)下一年度资产报废更新、新增未及时做出有效预估,缺少计划性。

(三)调拨及时性有待加强。部门(学院)之间资产调拨存在实物已转移、未及时在系统内办理调拨手续造成调拨流程停滞待处理现象较为普遍。

(四)勤俭节约观念有待增强。资产调剂使用率较低,共享程度不高;个别部门(学院)偶有盲目、过度、奢华申请配置资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