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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与合同业务办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6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和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整体部署,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与合同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急采购项目

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服务和工程视为紧急采购项目,特事特办,招投标中心采用“不见面”方式审批,执行“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承办部门应将采购情况通过邮件、微信等渠道及时报送招投标中心备案。

二、非紧急采购项目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于校内未开展的非紧急采购项目,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启动采购活动;对于部分前期已启动的采购项目,将暂停或延期后续的采购程序(项目延期公告、澄清公告等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财经大学官网发布)。

2.对于预算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心原则上实行网上竞价采购(https://pu.easyjcx.com/edu/10327#/login),或通过江苏政府网上商城平台采购(http://gzc.nufe.edu.cn/cgpt.htm)。

3.对于预算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且须现场评审的采购项目,承办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项目材料(立项表、论证报告、会议纪要等),招投标中心采用网上受理、审核。对于准备工作成熟的项目,招投标中心先行发布采购公告并择期组织现场评审。

三、项目合同审签

疫情防控期间,合同审核流程仍采取以往线上电子审核方式,通过校内邮箱发送相关人员审核。对于紧急的采购项目合同,执行“绿色通道”服务机制,进行签章;对于非紧急的采购项目合同,待疫情结束之后,按常规签订流程进行签章。

四、业务办理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中心采用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办理采购与招标业务,承办单位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工作探讨、需求确定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疫情解除正常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1. 招标项目、紧急采购项目 孙老师  15950477045

2. 网上竞价、网上商城 方老师  17302582698

3. 单一来源项目 何老师  18851837306

4. 项目合同审签 王老师  15651622039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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