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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资产处置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规〔2011〕2号)要求,现将我校准备报废的仪器设备及家具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七日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87

附件:/uploadfile/201507/8/124522297.xls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