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保证假期招标采购与合同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承办部门工作安排,优先受理紧急项目。现将2021年寒假期间招标采购与合同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采购业务
1.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以及学校督办的项目视为紧急采购项目,招投标中心执行“快速通道”服务机制,优先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对于尚未立项的非紧急采购项目,原则上根据假期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而定。
2.对于预算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项目,原则上实行竞价采购或通过江苏政府网上商城采购。
3.对于需要评审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原则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4.立项方式:承办单位可通过电子邮箱、微信、QQ等方式提交项目立项材料(含立项表、项目需求方案简况表、项目需求详细清单、会议纪要等),招投标中心采用网上审核、受理。
二、项目合同审签
寒假期间,合同审核正常进行。合同审核流程仍采取以往线上电子审核方式,采购结果确定后及时通过校内邮箱发送相关人员审核,确保30日内签订合同。对于会审完成的合同,集中办理会签,收取会签材料时间:1月25日、2月1日、2月22日,上午9:00-11:30。
三、业务办理联系方式
寒假期间,招投标中心采用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承办单位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工作咨询、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审签。各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1.招标项目、紧急采购项目、竞价采购:方老师 17302582698
2.单一来源项目、询价采购:何老师 18851837306
3.网上商城: 程老师 18094210257
4.项目合同审签: 王老师 15651622039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