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关于对我校两处建筑物和两辆车辆核销事项的公示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12-30 浏览量:

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福建路校区原两处建筑物—福建路校区开水房和福建路水池均已拆除;另两辆车辆产权记录有误,其中一辆奥迪小轿车(苏A-02336)系资产登记差错,另一辆东风封闭式货车已处置。但上述两处建筑物和两辆车辆在《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均未核销,现学校拟对上述两处建筑物和两辆车辆进行核销。

一、基本情况

(一)两处建筑物

两处建筑物分别为福建路校区开水房和福建路水池,系我校现科技楼所在位置的原有建筑。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2010002),2010年进行科技园建设时先行拆除周边建筑物,由原校总务处负责拆除福建路校区的原开水房和水池,但拆除后未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账务核销。

(二)两辆车辆

1.奥迪小轿车(苏A-02336)系2010年10月购置,价款434079元,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10年10月建立了该车辆的固定资产卡片(资产编号:00041715)。但该车辆行驶证为南京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按照车辆的权属,产权归属南京财大科技园有限公司(校企用车),不属于学校公务车辆。按照学校校长办公会纪要(校字 2018021),由科技园公司按原值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零柒拾玖元支付给学校。2020年学校已收到科技园公司支付给学校的该小轿车价款(凭证号:2018年12月6889)。

2.东风封闭式货车(系统登记17.5万元),系2003年购置,并于2004年处置,按当时资产管理政策文件,学校可自行处置, 2007年旧版国资系统(北化版)上线时,误登记已处置的该车辆,并按原值17.5万元入账(实际入库单7.73万元),后发现差错进行原值变动(调减9.77万元);此后上级陆续出台资产管理办法并启用新国资系统(共创版),系统新旧数据转换过程中,北化版的原值变动未被转入共创版,导致该项虚无资产价值登记错误且未予核销。

(三)鉴证意见

经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上述两辆车辆和和两处建筑物基本情况属实,符合规定核销条件。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要求,现对上述两处建筑物和两辆车辆的核销事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七日内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86718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