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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房屋场地出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

南京财经大学就3处房屋场地福建路小区食堂快递点、福建路校区招商中心、仙林校区仙西2-1,总使用面积453平方米集中进行年租金评估服务比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承办部门: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服务内容:对学校拟出租部分房屋场地进行年租金评估。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网球场基本情况表

序号

名称

使用面积(平方米)

区域

使用人

情况说明

备注

1

福建路校区食堂快递点

70

福建路校区


合同即将到期


2

福建路校区招商中心

360

福建路校区


新增出租场地


3

仙林校区仙西2-1

23

仙林校区


合同即将到期


合计


453





三、项目预算:1.0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与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评估服务,出具相关报告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3613日下午4时前寄送至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行政楼418室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584、13913998966)。

六、响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其他事项

1.有效报价供应商须满3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较早原则确定)。

2.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整体或分解后向他人转包。

3.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附件一: 南京财经大学房屋场地出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报价单

南京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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